王宝强离婚案解析:一堂婚姻法普及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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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我们来聊聊王宝强离婚案,这其实是一堂生动的婚姻法普及课。假如咱们先不讨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,按照目前的形势来看,王宝强很可能会分到比一半稍微多一点的夫妻共同财产。不过,一旦把孩子这个因素加进来,情况可能就会发生变化。
根据王宝强提交的诉状,我们可以看出,他对财产如何分配似乎并不特别纠结,反而是“离婚”和“孩子都归我”这两个诉求最为强烈。由此可见,孩子对他来说才是最重要的东西。
有人说,王宝强的一个孩子出生在美国,所以很可能是美国国籍。按照美国法律,孩子可能会判给母亲。但这点其实没必要去查美国法律或者加州法律的具体规定,因为中国法院对抚养权争议是有管辖权的,可以跟离婚程序中的其他问题一起处理。
按照法院通常的做法,两周岁以内的孩子一般判给母亲。两岁以上呢,就看孩子跟谁更有利。从本案的情况来看,如果马蓉能从王宝强那里分到一大笔财产,那么经济条件这个重要因素就不算主要问题了。最新动态显示,这类纠纷往往出人意料。
不过,万一法院把大部分财产判给了马蓉,王宝强在经济条件上处于劣势,那对他来说争取孩子抚养权就非常不利。要是马蓉还说王宝强平时都在外面工作,根本没时间陪孩子,那孩子很可能就归马蓉了。
但因为王宝强家有两个孩子,按照法院通常的判决,除非有特殊情况,一般是一边一个。当然,马蓉也有可能会放弃孩子,这样的话王宝强就不用争了,只需要向法院保证以后多陪孩子就行。
就像刚才提到的,孩子的抚养权归哪一方,哪一方就能多分一些财产。所以如果孩子最终归王宝强,他这边多拿点资产也是有可能的。这样看来,王宝强目前的主要任务就是努力证明孩子们跟他比跟马蓉更好。
马蓉状告王宝强侵犯她的名誉权,起因是王宝强在微博上说马蓉和宋喆有不正当关系,这给马蓉造成了名誉损失。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和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,名誉侵权主要分为两种:一是虚假指控;二是虽然没有虚假,但构成了人格侮辱。
对于第一种“虚假指控”,王宝强要想洗清自己,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没有“虚假”,否则就可能构成侵权。热点信息指出,王宝强其实很难证明马蓉真的出轨了,所以马蓉可能想抓住这一点,为自己争取舆论优势。
至于第二种“人格侮辱”,因为王宝强在微博发的文字里并没有任何辱骂性的字眼,所以不会真的构成名誉侵权。事实上,人的隐私权也是有限度的。在夫妻互负忠诚义务的情况下,隐私权是有边界的。当把忠诚义务和隐私权放在同一杆秤上衡量时,夫妻忠诚义务显然更为重要。
关于王宝强的事情,我们已经说了这么多,那么其他明星夫妻离婚也会这么麻烦吗?其实离婚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国外很多名人的离婚诉讼都会持续几年甚至几十年。可见离婚在处理财产、抚养权等问题时有多么复杂。
因此,很多名人明星为了省事,也为了自己的利益,通常会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或者离婚财产分配方案。这方面国人最熟悉的案例就是邓文迪与传媒大亨默多克的婚前协议。搜狐财经对此做过梳理。最新动态提到,邓文迪是“传媒大亨”默多克的第三任妻子。默多克在与第二任妻子安娜·托芙离婚时付出了17亿美元,损失惨重,堪称“史上最贵的离婚案之一”。
在和邓文迪结婚之前,默多克就吸取了与第二任妻子安娜·托芙离婚的“惨痛教训”。于是婚前,他把名下的主要资产,特别是新闻集团股权都放入了家族信托进行隔离保护。2013年底,默多克正式终结与邓文迪的14年婚姻。不过,离婚后的邓文迪仅获得两套房产和让两个女儿成为870万美金基金的受益人。
终结第三次婚姻的默多克依然坐拥超过139亿美元资产。根据婚前和婚后协议,默多克与邓文迪离婚不会影响上述两家企业的控制权、所有权和继承权。默多克通过家族信托基金掌管这两家企业,主要受益人是他与前两任妻子养育的四名子女。一旦默多克去世,围绕家族信托基金在这两家企业持有的大约38%带投票权的股份如何处理,这四名子女具有同等的话语权。
但对于大多数传统的中国人来说,签订婚前协议或者离婚财产分配方案还是不太能被接受。有坊间传说,章子怡此前和美国富豪前男友分手的原因就是男方要求签婚前协议,但女方不愿意。要说最近海外最热闹的离婚案,当属美国男演员约翰尼·德普与他的小娇妻艾梅柏·希尔德。对德普叔来说,这就是一个没签婚前协议的血淋淋的教训。
希尔德提出离婚的理由是德普叔家暴,随后更是抖出德普叔一系列酗酒、自残等行为。事实上,两人婚姻存续的时间并不长,也就一年。德普叔在这期间也没赚多少,两三千万美元的收入就算全给希尔德,对德普叔来说损害也不算大。但两人闹离婚这件事本身,以及希尔德揭露的德普叔的各种行为,确实给德普叔的生活和工作都蒙上了很深的阴影。可以预见,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,德普叔的口碑都不会太好,演艺事业也必然受到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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